本资料为[注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前十页纸
一、法律基础知识
1.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层级划分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标准。
注: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2.法的制定机关
(1)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如:***法
(2)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制定 如:***条例
(3)地方行政法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经济特区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与地方性法规相同。) 地名+***条例
(4)部门规章 由国务院部、委员会和直属机构制定 如:***规定或***办法
(5)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地名+***规定或***办法
(6)法定安全生产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行业标准可高于国家标准但不得与其抵触)
二、相关图片
安全生产法.png
单行法律.png
高危行业有关培训、配置等安全要求.png
内容截取.png
行政处罚.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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